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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:如何行使才能拿到工程款

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:如何行使才能拿到工程款

做工程最担心拿不到工程款,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的“保命符”,但只有正确行使,才能优先于抵押权、其他债权拿到款项,核心要点一次性说清。

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主体是承包人(包括实际施工人),行使范围仅限工程价款,不包括违约金、利息等额外费用。行使需满足两个核心条件:一是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(或工程虽未完工但已实际投入使用);二是在法定期限内行使,且明确向发包人主张权利。

行使方式可选择协商催告、发书面函件,协商不成的,需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,明确主张优先受偿权。需留存工程施工合同、竣工验收报告、工程量确认单等证据,避免因证据不足或超期,丧失优先受偿资格,不确定行使细节可咨询专业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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